局(计生协会)机关各科室,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扎实推进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经局领导同意,现将《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8日
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为扎实推进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1年市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依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工作要求,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高质量发展,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为奋力建设红色传承引领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美丽幸福新遵义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要求,9月30日前要将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部规范录入“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同步录入文件备案、清理等信息。新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入库公开,已修订或失效的文件要逐步入库管理并标注有效性。
(二)聚焦中心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聚焦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场战役,围绕市卫生健康局2021年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1.加强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按要求规范发布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及时主动公开疫情防控政策文件等信息,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相关工作。(牵头科室:公共卫生科、医政医管科;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宣传科)及局机关有关科室)
2.加强卫生应急信息公开。全力构建疾病防控、医疗救治、健康促进、管理监督、支撑保障五大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等相关信息。加强山地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以及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遵义市医疗紧急救援中心调度指挥平台建设信息公开。(牵头科室:局卫生应急办)
3.加强健康贵州遵义行动信息公开。围绕推进健康贵州遵义行动组织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落实健康贵州行动明确的17项具体行动,加快推进黔川渝结合部中心城市医疗康养中心建设等信息公开。(牵头科室:规划信息科;责任科室:局机关有关科室)
4.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公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完善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基础平台建设、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和重点专科建设等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医疗卫生服务“三个提升”。积极公开“平安医院”创建相关信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护人员合法权益。持续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医政医管科;责任科室:体制改革科、规划信息科)
5.加强卫生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加强市县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督医工作、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等信息公开。(牵头科室: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责任科室:医政医管科)
6.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疾病预防和免疫规划接种有关政策及相关知识,公开高龄、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贫困人口、妇女等特殊群体的健康管理服务、贫困地区健康促进三年行动和健康教育等信息。(牵头科室:公共卫生科)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信息公开。继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加强与周边省市对接合作,推进渝南黔北边界医疗联盟建设等信息。(牵头科室:人事教育科)
8.加强中医药事业发展信息公开。聚焦中医药事业发展,积极公开中医馆标准化建设、中医治未病的预防功能普及、培养中医名医传承人、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工作等信息。(牵头科室:中医药管理科)
(三)加快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建设。
1.修订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根据“三定”方案和权责清单,要结合标准规范清单应用情况,对标准规范清单和各项制度机制开展一次集中修订,进一步梳理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将公开主体落实到具体科室,做到内容完整、指向精准、责任明晰,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2.抓好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建设。按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系统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编制业务流程图,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推进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公开,通过强化制度保障实现政务公开常态化和规范化。(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3.抓好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办事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办事公开目录,重点公开办事依据、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等内容。督促市直医疗卫生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贵州省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指导意见》(黔府办发﹝2014﹞44号)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使卫生健康系统各单位真正成为能办事、办成事、快办事的服务窗口。(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四)全面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进一步规范重点领域信息管理,对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行适时更新,确保每项内容每年更新数量不少于12条。不断提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含金量”,召开会议、开展调研等工作动态和程序性报道原则上不在重点领域栏目发布。(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五)优化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建设。
1.加强局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按照最新调整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对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适当分类,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确保纳入标准规范清单中的事项都有相应栏目进行公开。(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2.严格对标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涉及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范围认定标准,执行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及省、市涉及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公文公开属性须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一律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属性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在文件制发后须在本级本单位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予以公开。逐步扩大政府文件公开的范围和类型,切实解决公开文件缺号过多、范围过窄等问题。(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3.建立主动公开动态跟踪调整机制。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4.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运维水平。加强新媒体运营管理,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在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凝聚社会共识、创新社会治理等领域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新媒体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贴近性。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网站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牵头科室:局办公室)
(六)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按时完成2021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局办公室作为市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加强对局办公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作用。
(二)强化教育培训。围绕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开展1次政务公开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督促调度。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设立监督电话,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年终对各科室的考核内容,与其他工作同时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