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遵义市委员会:
你委《关于加强公职人员心理健康关怀的提案》已收悉,感谢你委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强化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公职人员心理健康专家人才库建设,推进公职人员心理健康专家人才库队伍高质量发展,将建设专家人才库相关要求列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分层次、分领域完善在外遵义籍优秀毕业生、遵义籍专家人才库等,按照生产型、经营性、技术性、应用推广型、服务型等制定完善一套分类、分组梯次使用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家决策咨询、智力支撑、助推经济发展等作用。
(二)提升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意识。市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院针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在初聘培训课程中开设《事业单位初入职人员心理调适》课程,课程内容为调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心理健康问题。从而切实重视关心事业单位新进入人员的心理健康,增强新入职干部的心理健康意识。
(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各单位工会组织的作用,积极搭建文化活动平台,营造轻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到目前为止,全市绝大部分的机关事业单位已规范建立了工会组织,通过开展各类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减轻心理压力,增强身体素质,促进身心健康。
(四)关心关爱公职人员身心健康。根据《公职人员考核规定》和省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08〕22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14号)规定:干部职工累计工作累计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干部职工从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的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充分鼓励干部职工合理调节工作时间结合实际做到应休尽休,充分保障干部职工身心健康;如需请病事假的,病假累计期限不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影响其当年年度考核。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加强职业心理健康宣传培训。我市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卫生健康部门与多部门加强合作,选派心理健康科普专家和团队走进机关,为一线公职人员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引导其学习掌握应对心理行为问题的方法。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在世界精神卫生日等时间节点,部署各地开展科普宣教活动,提高大众心理健康素养。利用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及自我心理调适方法,提高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防治知晓率。
(二)关于开展心理健康常规评估。我市每年组织公职人员开展一次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纳入干部所在单位年度预算,将心理健康测评列为常规健康体检项目,逐步探索建立专业的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对公职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调查,及时解决调查反映出的问题。
(三)关于建立公职人员心理危机的干预和一般心理问题的治疗体系。遵义市精神专科医院已成立心理干预专家团队,开展了多次进机关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同时以市精神专科医院为龙头的28家医疗单位开通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其中市精神专科医院、红花岗区精神专科医院已接通国家12356心理援助热线,每天6:00-24:00提供心理咨询和精神健康电话咨询服务。
(四)关于经费保障。市财政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统筹资金投入,通过落实带薪休假、开展全民健康活动,开展谈心谈话、走访慰问,加强党性教育,弘扬积极健康向上生活方式,帮助解决干部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疏导心理压力。2024年市本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卫生健康方面资378839万元、文化体育方面资金8664万元;2025年已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卫生健康方面资金371886万元、文化体育方面资金4631万元。2024年市本级安排卫生健康支出79911万元(包括调整预算追加6235万元)、文化体育支出11830万元;2025年预算安排卫生健康支出66104万元、文化体育支出13563万元。
(五)关于隐私保密。我市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民法典》《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病案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患者信息保密要求,坚持最小必要和知情同意原则,保障患者隐私安全,公职人员因心理问题或精神问题到医疗机构就诊的记录和病历资料,受到严格保护,对泄漏患者隐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局将会同组织部、人社、工会等部门将继续关注基层公职人员心理健康问题,持续推动心理健康专家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机关设置公职人员心理健康辅导机构或配备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加强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教育,为基层公职人员提供心理支持,进一步探索提升公职人员心理健康水平的有效途径。
再次感谢你委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得到你委一如既往的理解和帮助。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