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康宁精神病医院停业公告
习水康宁精神病医院向我局提出停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同意该医疗机构停业2个月。停业时间为2025年5月23日-2025年7月22日。
医疗机构名称:习水康宁精神病医院
医疗机构登记号:PDY00122352033017A5202
法定代表人:陈志敏
机构地址:习水县民化镇三元村大岩组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遵义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5月23日

